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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售票车上挂着任乘客索取的车票,但主动撕票的乘客却极少。晚报记者李明成摄
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的公交车将增加强制险种,而这种保险如果没有车票作为凭证,索赔的问题就会有许多问号要打了……
坐飞机、轮船、火车和长途汽车,谁都知道索要车票;可是,乘坐市内短途公交车时,有多少人索票,恐怕是少之又少。无人售票车上乘客不主动撕票,就有票员给票,有人也会把它视为废纸一张,难道说公交车票真的就成了可有可无的“弃儿”?
6月4日,记者乘坐9路公交车去永宁。在这辆车上,记者坐在最后一个座位,对乘客索要车票情况进行统计,可遗憾的是,自南门起点到永宁县城,沿途上下车的19人没有一个人索要车票。
连日来,记者又先后乘坐市内1路、4路、17路、25路等公交车,发现乘客很少有人重视公交车票。在无人售票的公交车上,乘客们只是投币,更“忘”了撕车票。
一位售票员告诉记者,乘客现在根本不想要车票,有时候售票员递过车票时干脆不接,即使拿到手里,也很快当废纸一样扔了。
那么,公交车票为什么会成为“弃儿”呢?一位市民认为:“现在谁还要车票啊,又没地方报销,即使撕来车票,扔到地上也成了垃圾,还是干脆不撕的好。”
记者在公交车站随机采访了几位等车的乘客,发现超过九成的乘客都没有索要车票的习惯,近七成的乘客认为索要车票无用还很麻烦。
律师:车票就是权利
“扔掉车票等于扔掉了权利。”银川市言成律师事务所蒋学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乘客忽视索要公交车票,其实就是忽略了自己的乘车凭证,同时也舍弃了一份安全保障。”蒋律师说,乘客上车购票,就表明乘客已经与车主签订了客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按照此条的规定,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便意味着合同成立。
银川市永合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从车票与乘客的法律关系上看,主要有合约证明、付款证明和强制保险凭证三个方面的意义。发生车祸或者意外时,有损失的乘客可以向公交公司索要正当赔偿,虽然车票不是惟一的证明,但没有车票的乘客在举证上会存在困难。蒋律师说,近几年来关于乘客索赔的案件很多,但大多选择协商解决,原因是乘客方没有车票,大致比例为90%%。
保险公司:无票乘客索赔不便
“公交公司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乘客票据中没有车票,乘客索赔自然会有一些波折。”95518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6月12日,记者在银川市公交公司了解到,银川的公交车辆都参加了第三者责任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车险部黄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起,所有公交车还将增加强制险种。
车票作为索赔的证据之一,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有乘客的车票当然在办理索赔事件时很快,没有车票就需要其他证据。
是谁在轻视小小车票
是什么原因使车票备受轻视?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讲师倪小丽说,作为顾客,片面地认为车票一旦失去再次利用的价值,他们就不再索票。在乘客忽略车票的同时,他们的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就随之降低,公交车票便被人们遗忘。
既然车票被越来越多的市民忽略甚至忘记,它还有存在的可能吗?车票会不会随之“消失”?
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讲师韩立告诉记者,她对目前关于索票一事的看法是,不论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在贫穷落后的国家,车票被依附于证据的成分,在一定时间内是不可能“消失”的。
银川市公交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乘客索票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所采取的查票等方式,便是强化乘客索票意识的一种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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