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15日讯:
今年底是国家给予海南省处置“烂尾楼”优惠政策的最后期限。只剩下最后6个月时间,“烂尾楼”的处置情况到底怎样了呢?据记者从海口市规划局获得的消息,随着限期的日益临近,目前海南省“烂尾楼”的处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有关方面正在寻求“变通”。
国家优惠政策期限一推再推
1999年下半年,为帮助海南摆脱房地产泡沫经济的桎梏,国务院在海南推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要求“将积压商品住宅转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安置住房”,并为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提供了免征营业税和契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本该2000年到期的优惠政策期限,由于处置难度相当大,国家不得不一再向后推延,先是推后到2002年,继而又推迟到2004年,眼看还是不能处理完毕,国家只得将处理期限推迟到2006年底,对此,海南省有关部门也表示将在2006年底完成所有“烂尾楼”的处置。
27宗缓建项目27个高难动作
为了更好地处置完海口的“烂尾楼”,2005年4月,省里将“烂尾楼”的处置移交给了海口市规划局,海口市规划局对剩下的148宗“烂尾项目”进行了分类处置。据海口市规划局处置方案组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今年5月底,海口已经处置完364宗停缓建项目,占所有烂尾楼的93%,但仍然有27宗没有处理。
海口市规划局方案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剩下的27宗项目虽然不算多,但是它们存在的问题很多,矛盾最尖锐,最难以推动。每一宗剩余项目就是一个高难度动作,处理它们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
5亿元行政补偿金一分没到位
海口市规划局方案组的吴涵告诉记者,按原处置计划,他们要拆除的项目为8宗,拆除面积3.6万平方米,涉及原批建面积17.12万平方米;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项目8宗,涉及原批建面积33.29万平方米,按照拆除建筑、改变性质综合价1000元每平方米计算,政府应该给予5亿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置补偿金,“但直到现在一分都没到位,好几个拆除项目的老板在找我们要钱呢!”
司法关系复杂让项目进展困难
吴涵告诉记者,除了资金短缺之外,司法关系不明是处置积压房地产面临的另一个难题。在剩下的27宗缓建项目中,有很多是被多家法院查封的,有的甚至是岛外的法院在受理,司法关系非常复杂,只要有一家法院没有解封,他们就不能对这些项目作出处置,这让他们在处置这些缓建项目的时候感到非常棘手。
百姓购买续建房存在诸多担心
要处置完“烂尾楼”,就必须有购买续建房的市场。据了解,目前,海口35%以上的烂尾楼为岛外人士购买,但由于诸多软环境方面的缺陷,许多岛外人士还是难下决心购买。来自广东的戴先生业务和家庭都在海口,马上要买车了,但就是下不了买房的决心。
岛内百姓又是如何看待烂尾楼续建房的呢?江先生的看法很有代表性,他说:“尽管我钱不是很多,但我绝对不会买烂尾楼,经历了10多年的风化,质量肯定得不到保证。另外,这些房子很多都只有四五十年的使用期限,那时我还活着怎么办?”
此外,房子的结构老化也让许多人“望房兴叹”。一位上海来的先生看中了国贸那里的一套200多平方米的续建房,2000多元一平方米的价格让他觉得很划算,就在他准备买下时,却发现这么大的房子竟然只有一个卫生间,“不管它多便宜,我都不会买的!”
开发商不愿意改建经济适用房
国务院在《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中明确要求“将积压商品住宅转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安置住房”,但从规划局传来的消息却是,在海南房地产市场逐渐升温的今天,开发商们并不愿意将续建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尽管那样可以返还地价,但开发商还是不愿意,毕竟那样价格要低很多。”为了谋求高额利润,开发商顾不得去管国家政策精神,也不会去考虑众多买不起商品房的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政府担心续建房冲击新房市场
虽然海口房地产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的教训,但经过几年的恢复后,海口房地产市场还是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新建房供大于求肯定会冲击烂尾楼的处置。”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却担心过多的续建房上市会冲击新房市场。我们曾经考虑过政府买断的处置方式,再由政府续建批量上市。”一位知情者如是说。
这种想通过新建房获取更大利益的想法也在影响着“烂尾楼”的处置。据了解,在海口市规划局已经处置的121宗停缓建项目中,原批建规模为419.3万平方米,但经过和开发商的协商后,最后续建仅为242.6万平方米。“开发商是想越多越好,但政府不想让他们建那么多,这种协商往往要坐下来谈五六回,一般都是最后压缩到原批建规模的60%左右。”该知情人士透露。
银行不愿意投资处置“烂尾楼”
处置“烂尾楼”当然需要资金,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没有对投资烂尾楼表现出多少兴趣。吴涵告诉记者,他知道的情况仅仅是人民银行续建了琼泰大厦作自己的办公楼,交通银行续建了一栋烂尾楼作了职工宿舍。“很多项目都抵押在银行手里,但他们并没有对投资烂尾楼表现出多少兴趣。”据了解,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银行担心收不回投资。
10月前不复工政府将代为处置
2006年底的大限将至,海口市还有27宗烂尾楼没有处置完毕,而且面临着以上诸多困难,处置部门的压力可想而知。为此,处置部门已经限定10月前所有的停缓建项目必须进入实质复工,否则,将依法进入代为处置。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开放商为避免进入代为处置而采取只报复工方案,不进入实质操作的问题,减少形成新的半拉子项目”。
重压之下处置部门寻求“变通”
吴涵告诉记者,在行政补偿经费未落实的情况下,为加快剩余的27宗停缓建项目的处置,海口市规划局正在谋求对原处置计划进行如下调整:对凤翔路二建项目、道客沟国际联谊商业大厦等6个严重影响规划,存在消防安全、质量安全的项目保留拆除的处置要求;将现状竣工的项目由原来的3宗增加到4宗;将压缩规模、调整方案续建的项目由7宗增加为14宗,建设规模由103.76万平方米降为55.9万平方米,降幅为47.3%。
如果“变通”真的成为了现实,那将会对海口的烂尾楼处置造成怎样的后果呢?是否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呢?我们拭目以待。(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