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于2005年10月承租下房东的一间门市房,用于经营日用百货。今年4月20日,房东在装修房屋时不慎失火,将我的近10万元的货物全部烧毁。后我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修复烧毁房屋,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货物损失。 但法院却以本案属侵权纠纷为由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对吗?
答: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是两种不同的诉因。两者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举证责任、责任形式和损害赔偿范围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两种不同的诉因对案件的诉讼结果有很大的影响。
本案中,房东并未违反租赁合同,你的货物损失是由于火灾引起的,这实际上是一个侵权纠纷,而不是一个合同纠纷,因此,你依租赁合同索赔,当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你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再以房东侵权为由,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你的请求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 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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