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认为自己面临最大的职业伤害是什么?先看这样一组数据:
压力太大,长期精神紧张38.0%;
颈椎并肩周炎、腱鞘炎28.1%;
长期坐办公室导致的肥胖19.6%;
喝酒应酬导致的“三高”8.2%;
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实施了一项调查(1639人参与),结果让人惊讶:94.7%的受访者表示,职业给自己的身体或是精神带来了伤害。 我国目前有7亿多人受到职业伤害,成为不健康或者亚健康的人,平均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据6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如果工作让人没有了个人生活,那工作还有多大意义呢?是的,这个问题问得我们自己好累。可是又有几个人为了免于被“职业伤害”敢于放弃自己的工作呢?天下熙熙,勇者无多。
虽然还不至于“过劳死”,但现实的情况让多少人身心疲惫,也只好咬牙忍着“痛并挺着”。都市繁华的背后,“工奴”(为工作所奴役)正在成为减少人们生活乐趣,同时身体如同上紧了发条的钟表,咔咔咔地走着,职业伤害大面积地拖住了我们当中的一半人。多年以来,很多单位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职业伤害啊职业伤害,小夹板一套,多少人身板被累毁。
人是充满活力的劳动资源,开发好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创造力会给社会带来无穷的财富。而劳动力资源也需要合理的开采和利用,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性开采,不仅劳动效率上不去,也容易把富矿变成穷矿,甚至“死矿”。遗憾的是,我们的劳动法对职业伤害的落脚还比较浅显。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对工伤有明确的规定,列出了10类共115种,其范围包括人们在工作中受到的身体、生命、器官的伤害。至于精神层面上的超级压力和长期劳作造成的损伤,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是一个自然人换取生活条件的保证,当普遍的劳动以身体的代价(精神压力也转化为身体代价)换取回报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明显在做一桩蠢事,可是问题是,谁来管?怎么管?
有人主张还是把劳动法作为改变这种现状的办法。但个人以为,指望劳动法细致到测试劳动者的工作压力指数是否超标;指望劳动法细致到规定电脑前只能坐几小时,指望劳动法细致到管理人的喝酒应酬,那是绝对不现实的。劳动部门当然应该加强法律监督,加强特殊职业环境下的人身安全监管,加强对劳动时间的监督,但就目前的现实来看,还细致不到颈椎并肩周炎、腱鞘炎和劳动者的精神压力等。法律还真的不是万能的。
那么对于“工奴”现象只好无为了吗?其实最关键的地方还在于劳动者本身。生活即选择,你选择什么样的劳动,你就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精神压力太大的工作可以不选,随时可能让你身体变“三高”的工作也可以不选。当然,人在江湖,上有老下有小,这样的选择是很难很难的,但确实没有别的办法,没有什么救世主,只有靠自己。
就目前的劳动供需关系来说,自由轻松的劳动环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只是“乌托邦”,指望细密一部法律消弭所有人的职业伤害也不现实,在劳动部门加把劲的基础上,自我抉择是务实之路。◎首席评论员万应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