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9日讯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消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结合今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我省下发了有关消防处罚问题的《通知》,对9种消防违法行为人将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9种情况包括散布谣言,谎报火情;故意毁坏他人或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盗窃、损毁公共消防设施;举办大型文体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火灾危险;公众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火灾危险;营业性场所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阻碍公安人员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违反国家规定,收购专用公共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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