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叫停住宅内开办公司
原因为扰民 已有“住宅公司”暂不处置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本市将暂停在居民住宅内开办公司。记者昨天获悉,市工商局发出通知,从即日起暂停为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理执照。
根据最近下发的市工商局第14号文件规定,公司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包括公寓、别墅)”的,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是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
据工商部门有关人员称,本次暂停给“住宅公司”办执照,是因为此类公司扰民严重,并带来一系列交通和治安问题。而对于已经将公司开在民用住宅内的公司,工商部门将暂不处置。
工商部门在对此类登记注册不予受理时,驳回的理由将是“房屋使用用途为‘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而在此前,除了餐饮、歌舞娱乐等经营项目外,工商部门并不限制在居民住宅楼内开办企业或登记个体工商户。
记者从朝阳工商分局了解到,目前暂停利用居民住宅开公司的通知已经下发到了朝阳工商登记注册大厅。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暂停在居民住宅开办企业后,由于写字楼、商用店铺的租金价格高于居民住宅,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会受到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