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提醒
交警支队相关人士称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颜鹏)据报道,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对此,一些读者来电咨询若他们的三责险届时还未到期,怎么办?
对此,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柯平均解释称,7月1日至10月1日为三责险与交强险磨合期。 如果有的车主今年10月1日三责险才到期,10月1日之前,三责险仍然有效,无须去投保交强险;10月1日过后,即使三责险仍未到期,也必须强制投保交强险;如果三责险已到期,是否仍继续投保三责险属自愿行为。
据柯平均透露,针对到10月1日后,可能还有相当部分车主三责险仍未到期的问题,保险行业内已着手协商此事,可能会对这部分车主作出一些优惠措施。
柯平均同时提醒市民,10月1日后,如果未投保交强险上路,交警将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扣留车辆,并处最低责任限额保费的两倍罚款。
深度分析
是“双保险”还是担风险
据了解,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私家车车主
以后上路只好“双保险”了
新的交强险推出,以前必须买的三责险现在成了“备选项”。广大车主怎么看?
市区某投资公司邱先生买车快一年了,他说:“我很关心交强险的新闻,既然有规定一定要购买,我当然是会购买。不过现在问题是最高赔偿6万元,实在是太低了。真要撞个人,连医疗费都不够。以前我购买的三责险,最高可以赔到20万元,这样才比较能起到‘保险’的作用。而且算一算,两者保额差别不大,我个人还是觉得,以前投的三责险比较划算。”
他随后表示,今后只好两种险都买了,“这才真正有保障”。不过这样一来,他每年差不多在保险上要多交上千元。他同时质疑“费率测算不考虑保险公司的利润因素”的说法,“有什么理由让保险公司在‘不盈不亏’的状态下执行强制保险?谁来监督?谁来保证?给我们保户什么样的透明度?”
建安涂料厂老板黄建发是今年5月新买的小车,他为自己的爱车投了“全保”,一年要5000元左右。他表示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要求他缴纳交强险。如果是硬性规定的话,他肯定会交。但如果没有交叉的话,他不会放弃之前的所有保险。他的观点是“宁可多投保,也要保平安”。
黄建发说,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赔偿标准,加大了车主的风险,而交强险体现的是最基础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很有可能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而这些还得由商业三责险来补充。他认为,实行交强险后,最好的投保组合是交强险+商业三责险+车损险+盗抢险,这样投保人可以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营运车司机及公司
负担加重,作用变小了
不过,记者采访的部分出租车司机却明确表示,可以免交的险种就不会再交。“交强险规定出台后,等于我们一年要多交1800元,是笔不小的数目。能免交的险种,我们当然想免”。
泉州汽车出租车联营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先生说,泉州的多家出租车公司都已在研究这个问题。他说,出租车使用频率高,相应地也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只有6万元。赔偿不足的部分只能由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出,这就大大加重他们的负担。
他认为,交强险执行后,还是会有很多出租车司机和私家车司机自愿去投保三责险,这样,原本通过投保三责险就能获赔,现在却要多投了一笔交强险,一辆车一年就要投一千多元的交强险。退一步讲交强险的好处,就是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按20%计算,也就是事故中死人了,只能获赔1万元;没有死人,只能获赔2000元,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20%的额数,“这几乎起不了作用”。受交强险影响最大的可能还是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该公司叶副总昨日称,他们正准备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交强险的问题。他们公司共有客货车1300余辆,以20~36座的营运客车为主,还有一些36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平均下来一部车每年要交4000元左右的交强险。尽管如此,公司仍然打算继续购买每年五六百万元的三责险,“否则没有保障”。这样一来,公司一年在给车买保险上的投入等于要翻一番,达到上千万元。
他称,客货营运是交通事故多发的产业。作为企业,不可能去承担这种风险,所以他们需要投保以提供足够的保障。交强险的问题在于“6万元封顶”,而福建省的赔偿标准,如果出现死亡的交通事故,一般一个人都要赔偿二三十万元。这一赔偿金额各地都有不同的标准,但交强险是无地区差别的。
谈及交强险,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叶副总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补偿不足的部分,国家有一笔安全救济基金,可以做保障。毕竟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只有8000元,在医疗费用高昂的今天,这笔钱对交通事故中的伤者不能提供多大程度的保障。但国家规定,对于重大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当其救治费用超过8000元限额时,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企业就可以有更高的应对风险能力,可是目前,泉州尚未启动这笔基金。
对此疑问,柯平均证实称,目前,泉州没有社会救济基金。他说,如果很多死伤者家属,特别是有些生活无着落的人最终得不到赔偿,就势必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而社会救济基金可以帮助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据他介绍,广东等一些省份有车牌号选号费,有的有钱的车主愿意花几万元买个“888”的号码。福建也可以仿效广东,由交警收取选号费,交给政府,建立社会救济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的来源也可以有另一种途径,就是由保险公司将交强险提成部分作为基金。
早报法律顾问林晓阳律师也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超过保险最高赔偿金额的钱经常没有着落,受害方无法得到赔偿,以致交通事故难以处理。要启动社会救济基金,并对这笔钱进行统筹,这样,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制度上才有保障。
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负责人昨称
交强险“反而不实惠”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颜鹏)从7月1日起,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昨日,谈及已公布的交强险基础费率及相应赔偿金额,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柯平均认为,这样的标准对驾驶员来说,“反而没有目前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责险)来得实惠”。
根据已公布的交强险方案,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对此,柯平均举例称,目前执行的三责险,私家车主投保一千多元,最高赔偿金额可达20万元;而交强险,私家车如投保20万元,最高赔偿金额却只有6万元。
据柯平均介绍,泉州一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大约有1000人,交通事故中死亡一个人一般要赔偿十几万元。如果按照目前交强险规定的5万元赔偿金额,死者家属获得的赔偿将很难有着落,这样,对很多交通事故交警将无法调解。交警无法调解,只能通过法院判决,判决后,死者最后能拿到手的赔偿也很难有保证。
虽然如此,柯平均还认为,交强险也有个好处,就是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话,赔偿限额按20%计算。虽然如此,柯平均说,这点所起到的意义不大,现在即使行人跑到高速公路上被车辆撞死,车主是没有责任的,但经过调解,死者家属一般都能获得一笔赔偿,这笔赔偿不会比交强险赔的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的20%)少。“交强险反而不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