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委、市政府昨日发出了《关于向黄钦华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立即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向黄钦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黄钦华同志生前任灵川县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2006年6月14日,在灵川县大圩镇抗洪抢险、营救落水遇险群众时,不幸以身殉职,献出了年仅36岁的生命。 黄钦华同志系广西宁明县人,1989年3月入伍,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5次荣立三等功,10次受到嘉奖,2次被评为优秀警官,5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决定》说,入伍18年来,黄钦华同志不论是当战士,还是当干部,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他满怀爱民之情,热爱群众,服务群众;他认真学习,苦练本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他不畏险阻,敢于迎难而上,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部队建设,不惜牺牲一切,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新时期革命军人爱民为民的壮丽诗篇。
《决定》指出,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这一先进典型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向黄钦华同志的学习活动,大力弘扬他的高尚品德,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推进我市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弘扬先进,学习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向黄钦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向黄钦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要把向黄钦华同志学习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相结合,从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抓落实、促发展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