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决建议年底再次答复
年内无法解决的转入下年
本报上海6月22日电记者曹玲娟报道:今天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与会者发现一个小小的变化: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中,“办理结果”一项,被“办理答复”取代。
从“办理结果”到“办理答复”的变化,来自这次会议的决定:上海出台八项办理工作制度,编织完整跟踪办理制度网络来督促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以往,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或建议后,“办理结果”就是有关部门答复代表的“已经解决”、“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等,以至于常有答复“正在”或“计划”解决的书面意见,最后不了了之。
现在,“跟踪办理制度”规定,对于代表建议,如果承办部门答复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就要进行跟踪办理,在承诺的解决时限内,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建立再次答复代表制度,对这些“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在年底应将跟踪办理的进展情况,再次答复代表;建立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制度,年内确实无法解决的,正式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
“这是为了解决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兑现的问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项伯龙说,“不少问题都不是轻而易举能解决的,比如郊区之间断头路的问题等,狠抓落实需要更多的时间,因而要求我们要通过跟踪督办制度,紧紧盯住不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