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单位需要更新车辆,必须先处理2台旧车才能购置;严控单位公务车辆数量,多余的车辆一律停驶封存,从今年起,合肥市公路系统向滥用公务车现象“开刀”,压缩公务车成效明显。公务车数量多,管理较混乱,滥用公务车一直是政府部门头疼的问题,由此带来的行管经费支出大、国有资产流失等时有发生。 为此,合肥市公路局规定,凡是系统内需要更新车辆的单位,必须先处理2台旧车,才能购置或在本系统内调剂1辆车;省局安排的专用车辆,必须对原有的旧车处理后才予配备;严格控制单位车辆数量,多余的车辆一律停驶封存。此外,所有旧车辆均集中处理。合肥市公路局有关人员说,通过清理和处理,有效地压缩了全系统车辆数量,截至今年5月,该局共处理车辆22台,占原有车辆总数的近22%,降低了单位经费支出,及时收回了旧车残值,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本报记者 刘建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