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6日讯(记者侯小健)3艘灯光围网渔船违反休渔规定擅自出海捕鱼,今天下午被渔政部门处罚,各罚款1.5万元。船上渔网已被渔政部门暂扣,灯具也已拆除。据了解,休渔期间,我省已查处类似的违规作业渔船10多艘。
24日下午1时许,省海洋与渔业厅接到群众举报称,有3艘灯光船(休渔对象)在文昌抱虎角一带海域违规捕捞。接报后,省海洋与渔业厅致电临高县渔政站,要求该站立即派出“46011”号渔政艇前往现场查处。“46011”渔政艇于25日凌晨1点多钟抵达文昌抱虎角一带海域,并将正在违规作业的3艘渔船逮个正着。
昨天下午,3艘违规渔船被渔政艇拖回海口新港码头。
今天上午,记者在海口新港看到,3艘违规渔船均为玻璃钢船,最大吨位30吨,最小仅4吨。灯光多的有40盏,少的10盏。三船的船号分别为:琼文昌3308、琼文昌30013、琼文昌1478。据林福海介绍,3艘船均无有效证件,属“三无渔船”。船上的渔民均为陵水新村港人。
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处长邢志刚称,南海伏季休渔已实施了7年,得到了广大渔民的支持。但部分渔民因受利益驱使,仍擅自违规出海捕鱼,违反了休渔管理有关规定。邢志刚表示,在余下的一个多月休渔期内,渔政部门将加强海上执法力度,打击违规捕捞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