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记者蒋家华赵彤刚)“具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物还没有最终确定,有关部门和专家正在进行最后的研究论证;从目前情况看,沪深300指数成为股指期货合约首选产品的可能性非常大。”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主任杨迈军25日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在深圳举办的期货经营机构高管人员金融期货知识培训班上说。 他还表示,有关金融期货的制度安排,包括合约及细则等,将在7月份公布。
据悉,交易标的为沪深300指数股指。期货合约设计方案为:
交易时间为上午比现货市场早15分钟开盘,下午比现货市场晚15分钟收盘;合约价值为每指数点100元人民币;合约月份为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的近月月份加两个季月月份;每日涨跌幅依据现货市场个股1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引进“熔断”制度(涨跌幅达6%时熔断10分钟);最小波动单位为0.5个指数点;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设于月中;履约交割方式为现金结算。据了解,目前金融交易所内部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包括交易所内部的董事会、股东会,国家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等一系列流程。届时,金融交易所的领导班子将最终敲定。交易所最快于七月正式挂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