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蔡晓芳)从下月开始,按每月207元标准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将多缴37元。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6年度社会保险相关基数,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额度调整为244元。
根据昨天公布的相关《通知》,2006年度期间,市本级、江宁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7335元/月,下限为1048元/月。而溧水、高淳、原江浦、原六合四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5238元/月、1048元/月。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高于上限、低于下限的,按照所在地区上下限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而在灵活就业人员中,有近70%按下限,即207元的标准缴纳参保费用。根据昨天发布的《通知》,市本级、江宁区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划定为1222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这部分“短工族”的缴费额度从下月开始调整为每月244元。溧水、高淳、原江浦、原六合四县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额下限调整为210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数调高也意味着各项社保待遇调高。例如,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顺产按4个月、难产按4.5个月缴费工资享受生育津贴。缴费基数下限调高了,按下限标准缴费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生育津贴也相应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