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杨亚玲周磊)交警在处理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过程中,感觉被撞的车似曾相识,进而引出全市千起“碰瓷”串案。北京警方昨天通报,经多警联动历时一个半月,一举打掉9个专门利用机动车“碰瓷”,对车主进行诈骗或直接抢劫、抢夺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7名,查扣“别克”、“奥迪”、“帕萨特”、“捷达”、“马自达”等涉案车29辆。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已交代作案1200余起,初步查证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这些“碰瓷”犯罪,明显呈现出职业化的趋势,团伙成员驾车配合,先迫使事主交通违法,进而达到敲诈的目的。
今年3月底的一天夜里,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小李觉得被撞车有些面熟,就在一个星期前,就是这辆黑色的别克车在同一个地点,曾发生过类似的交通事故。第二天,小李的怀疑得到了验证。经查询,市交管局事故处竟发现,该车自2004年1月至今共发生交通事故140余起,驾车人多达20余名。事态严重,情况被报向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随后,全市一年内发生20起以上交通事故的车辆被统一“梳理”。民警发现:自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全市共发生涉嫌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犯罪的案件数千起,涉嫌作案犯罪的机动车168辆,嫌疑人近300人。他们驾车在城区各主要环路或主要道路上行驶,专门与交通违法的外地车辆故意相撞,然后利用对方“人生地不熟、息事宁人”的心理,实施诈骗、敲诈、抢夺甚至抢劫。
在随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刑侦总队牵头,11个单位和部门统一行动,一举打掉涉案的9个团伙。前车别后车撞迫使事主违法并线负全责勾结修理厂填写高额修理费发票
据办案民警介绍,驾车“碰瓷”制造交通事故进行诈骗的案子屡见不鲜,但在此案中,可以见到犯罪升级的端倪:即由以往的个体作案发展为有预谋、有组织、有分工的职业化团伙作案,作案数量之多令人咋舌,有些团伙两三分钟内就用不同车辆在同一地点多次作案。
而且,犯罪分子气焰嚣张,相比以前“发现事主酒后驾车、闯单禁行线、违法并线、路口抢行等行为后,制造交通事故”的做法,现在的犯罪团伙已经发展到由两辆车相互配合,前车别车、抢行,迫使事主为了躲避只能向旁边车道并线,这时,后车立即冲上来和事主的车相撞或剐蹭。在此情况下,还压在线上的事主车辆肯定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在此案中,民警还发现了犯罪分子与修理厂相互勾结,低价修车,让修理厂填写高额修理费发票,然后到保险公司诈骗钱款。
犯罪分子驾驶的车辆经常一天遭遇多次“交通事故”,每次都是到修理厂做简单处理,漆掉了只简单喷涂,有些零件甚至都不用钉子,只用胶粘,方便下次事故时一碰就掉。在朝阳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中,修理厂老板就因为“配合”犯罪分子,也被警方拘留。
连发事故20次车辆上“黑榜”
建议对“碰瓷人”终身禁驾
探头监测帮助分析具体案情
针对此类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已经设立合作机制,建立刑侦、交管、保险理赔信息网络平台,不定期的对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人员信息进行检索分析,一辆车一旦在一年内的交通事故记录达到20次,或一天内发生3次交通事故,车辆或驾驶人信息即进入重点分析范围。
昨天,交管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彻底打击此类犯罪,他们正建议立法部门,对“碰瓷人”除了刑事处罚外,同时撤销其驾照,并终身禁驾。
交管部门还将充分利用路面监控网络,加大监控力度,时刻关注路面上的“碰瓷”可疑车辆,并留下影像证据。同时,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强修理业的管理,取缔“黑”汽车修理店(厂)。
交管部门特别提示广大车辆驾驶员,尤其是外地进京的车辆驾驶员:行车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发现对方多人上前起哄,或索要高额赔偿时应当及时报警,同时记清对方车辆牌号、车型、驾驶人员及同伙的特征。
律师说法:
事主交通违法在先也能认定嫌疑人触犯刑律
在事主本身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这些犯罪嫌疑人索赔为什么被认定为非法?针对这种疑问,记者采访了市律师协会汽车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湘军。李湘军表示,事主的交通违法与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两回事,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民法通则》,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的4个要件。
李湘军说,从案中情形看,犯罪嫌疑人在明明可以预防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主动造成事故,明显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事实,同时他们的行为还造成了侵犯对方财产权的客观后果,作为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他们具备了构成刑事犯罪的所有要件。RJ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