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通过快递公司寄往外地的邮件,邮件收到后里面手机不翼而飞。因“未当面拆开”,快递公司拒绝赔偿。
张先生6月24日11时在深圳邮寄新款摩托罗拉手机和两块电池。快递公司要求张先生将手机连同原包装盒一起打包寄出,却没有嘱咐张先生填写任何保价单。 6月27日,张先生接到外地电话,声称邮件已经收到了,但里面没有手机。张先生立即找到该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可快递公司却以“没有当面查看”为由拒绝给张先生任何赔偿。经过反复交涉,快递公司表示,即使给予赔偿,也顶多只能按照邮递费两倍之内的额度赔偿,远远低于1000多元的实际价值。(记者潘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