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胡勇谋 通讯员 龚明实习生罗琥)张劲找了个女人冒充妻子杨柳,在离婚前,将杨柳的房子抵给了银行,贷款15万元后失踪。昨日,洪山区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该抵借款合同无效。但银行贷出去的15万元找谁去要?
杨柳在法庭上称,1995年,她与张劲结婚。 2002年,她买下了洪山区珞喻路上的一套房子,两人约定,房产是杨柳的。去年12月15日,两人协议离婚。
今年1月2日,杨柳接到某银行的催款通知单,说她贷款15万元,一直未按约偿还。1月10日,银行方面发来律师函:“再不还款,就会同法院查封房子。”她到银行一查,发现有人以她的名义在银行签了抵借款合同。合同是2005年1月31日签订的,结婚证的复印件上,是前夫和一个陌生女人的照片,所有的委托书、身份证等共11份证件都是伪造的。警方后来查明,冒充杨柳的女子(另处)是张劲花200元雇来的。
杨柳意识到这是前夫捣鬼,忙打前夫电话,没有音信。1月18日,她将张劲和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借款合同无效,解除抵。
银行当庭辩称,贷款合乎规定。
法院查明,该借款合同是被人冒充签订的,签名也不是杨柳本人,一审判决为无效合同,同时解除房屋的抵。
银行方面坦言,这回恐怕要吃哑巴亏,已以张劲涉嫌诈骗报案。律师陈凯称,如果当初是以张劲的名义贷款,杨柳就有麻烦了,因为该贷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杨柳能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或该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也应该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说,类似的离婚转移财产的方式值得提防,应妥善保存自己的个人财产资料。(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