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哈市人事部门发布了最新的《哈尔滨市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程序》,明确统招专科以上学历的非哈生源毕业生进入哈市,只要找到就业单位即可落户。
据了解,具有统招专科以上学历的非哈生源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经哈市人才中心核准,可在哈市落户(含十一县市)和就业。 到国有经济单位(有主管部门)就业的,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呈报哈市人才中心核准(盖章)后,可在哈市落户和就业;到非国有经济单位(无主管部门)就业的,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可委托人才交流部门进行人事代理,由其上级人事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后,呈报哈市人才中心核准(盖章),可在哈市落户和就业;受委托的人才交流部门,按规定办理工作关系、档案、户籍、晋职、工龄计算、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等手续。
非哈生源毕业生须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哈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接转手续和落户证明,办完后分别到接收(委托)单位报到和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只要材料齐全,随时办理。
就业报到证三年内有效。非哈生源毕业生在报到证有效期外不予办理改派进哈手续。(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