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职能部门申报层层过关名为消除隐患实为偷梁换柱
布吉河边顶风建起11层违建楼
龙岗区将依法依规严查布吉木棉湾违建相关责任人
本报讯近日,在布吉大芬油画村斜对面布吉河堤旁,竟然出现了一栋高达11层、总建筑面积逾1.2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龙岗区委书记李铭、区长余伟良已责成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据了解,龙岗区近日将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据披露,该违建表面上是一些违建业主在抢建,实质却是地下房地产开发商在暗中操纵,铤而走险,顶风抢建。目前,龙岗警方已介入侦查。欺骗职能部门申报层层过关昨日,记者来到木棉湾吓山角,只见红砖裸露的违法建筑就建在可园路口旁,楼桩就打在布吉河大芬段的河堤处。当地居民吴老伯告诉记者,“这楼建得太快了,仿佛一夜间就冒出来了。”记者从龙岗区监察局获悉,该栋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178.76平方米,现已建成11层半(已封顶),总建筑面积约12838.14平方米,其中1069.26平方米为木棉湾居民小组未征土地,109.5平方米属国有土地。据介绍,该违法建筑于去年12月中旬才开始施工建设,今年6月封顶,是该区典型的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龙岗区纪委(监察局)的初步调查报告显示,木棉湾吓山角违法建筑的建设过程通过欺骗手段,层层过关,顺利获得了相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批复。2005年1、2月,业主范某某、涂某某、范某某3人填写上报了《龙岗区原村民未建房户资格认定书》,申请建房。在此《认定书》上,布吉社区居委会三村居民小组某负责人、布吉社区居委会某负责人、水径社区居委会大靓居民小组某负责人、水径社区居委会某负责人签字证实了3人“在2003年11月1日以前,为原村参加劳动分红的村民”。在居委会及居民小组负责人的假证下,布吉街道有关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都相继签署了有关意见。布吉街道“两规”处理办某负责人、某经办人签署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私房、申报过‘两规’处理”的意见。布吉街道某主管领导由此签署了“符合龙岗区原村民未建房资格认定书条件。情况属实,同意上报”的意见。2005年9月29日,龙岗规划分局在给布吉街道办事处《关于原村民未建房户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的复函》(深规龙函[2005]131号)中,将涂某某(序号38)、范某某(序号39)列入“布吉申报材料合格名单”。2005年10月31日,范、涂、范3人填写上报《2004年10月28日前动工并按规定已停建的原村民无房户、政府征地拆迁安置户和危房户申请处理审批表》申请建房,木棉湾居民小组某负责人、布吉社区居委会某负责人在该《审批表》上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了公章。名为消除隐患实为顶风抢建2005年12月1日,涂某某等3人向布吉街道办事处递交了关于“进行挡土墙维修和做好地基安全工作”的《申请》,街道某部门派安监组人员前往该处核实,证实该处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河边挡土墙开裂)后,在该《申请》上签署了“该挡土墙确存在安全隐患,请业主尽快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组织修复”的意见。街道办某负责人签署了“同意按某部门意见处理,请业主抓紧时间,在明年雨季前修复完毕”的意见。均未对该《申请》要求建房的真实企图引起足够的重视。2005年12月中旬,涂某某等人在该地块开工建设,把孔桩施工到正负零(平地面),而并不是他们申请的“进行挡土墙维修和作好地基安全工作”。木棉湾居民小组发现有人在该地进行施工后,立即组织治安人员前往制止。布吉街道查违办随市查违办前往该违法建筑现场查看,业主拿出了一份《申请》(2005年12月1日),表示在“进行挡土墙维修和做好地基安全工作”,在场人员随即离开,街道查违办也未进一步核实情况。该违法建筑继续开工建设。2006年2月23日,范、涂、范3人再次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同意派工人进行房屋维修”的《申请》,获批准。龙岗区城管地政监察大队布吉分队于2006年2月24日,首次发现该处违法建筑正在施工(当时建成第一层)。当日,地政分队向违法建筑业主发出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该情况以《巡查日报表》的形式上报街道查违办。4月底,查违办再次采取劝阻和停水、停电的方式制止后,该违法建筑暂时停工。后业主利用“五一”长假和文博会期间领导和职能部门工作重心转移的时机,迅速完成了该建筑的施工。个别职能部门涉嫌乱开绿灯2006年5月底,该违法建筑被转以深圳市博伦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复工建设。木棉湾居民小组出具了“该建筑的土地权属为深圳市博伦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证明和“实际该处停建违法建筑是深圳市博伦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登记备案的”的证明,并提出了复工申请。布吉街道查违办在后一份证明上加盖了公章。在《龙岗区工业和公共配套类停建违法建筑复工申报表》上,布吉街道转地办某负责人签署了“不在转地范围”的意见、某经办人签署了“拟同意上报申请复工”的意见、负责查违工作的街道某部门负责人签署了“同意申请复工”的意见;区建设局、环保局、消防大队签署了“同意申请复工”的意见;区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分局出具了“未占用基本农田用地,未占用转地中纳入适当补偿范围的国有土地”的复函;6月12日有关部门将该违法建筑列入《报区查违例会联审项目汇总表》报请复工,后被区监察局予以制止。相关涉案干部已被立案查处2006年4月,龙岗区领导要求相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该违法建筑,并指示区监察局介入调查和追究违法建筑有关责任人。日前,龙岗区领导再次批示,请区有关主管领导亲自过问,并协助布吉街道和区查违办,对该处违建迅速查处,严肃处理。5月30日,龙岗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对布吉街道布吉社区木棉湾居民小组吓山角违法建筑情况进行了调查。据龙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长赖昌奕介绍,根据《关于处理大埔县省青溪水电站库区15户村民外迁入布吉镇问题的会议纪要》,木棉湾违建业主涂某某、范某某、范某某不享受原当地村民待遇、不享受移民待遇、不重新划给住宅用地,这3位业主不符合龙岗区原村民未建户资格认定条件。即使是原村民,未经批准建房也属违法行为。因此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该违法建筑于2005年12月中旬才开始施工建设,无论是私房还是公共配套类建筑,均不符合《龙岗区工业和公共配套类停建违法建筑申请复工管理暂行办法》中申请复工条件。7月11日,正在布吉街道检查指导“百日行动”工作的龙岗区领导李铭指出,该违法建筑在街道办眼皮底下,躲过新闻媒体监督、骗过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在短短的几个月中能建成11层半、建筑面积达12000多平方米的工程,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也使政府的威信受到损害。李铭要求,该违法建筑纯属顶风抢建的,必须依法拆除,严肃查处,绝不放过;对有关涉案当事人,一定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阻挠、恐吓拆违工作的,公安部门要强势介入给予严厉打击;布吉街道、区查违办等部门要集中优势力量,整合资源做好配合,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加快爆破拆除违法建筑的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拆违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