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铭婧)南京今后将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双向转诊试点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前,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后患者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然后社区服务机构再及时根据病情将急、危、重、疑难患者上转医院,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意见》要求,2006年,60%以上的区县开展社区首诊制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及时将急、危、重、疑难患者上转医院。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社区,并提供后续治疗和跟踪服务。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方在实行双向转诊时不得截留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