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认为广告宣传内容和实际功效不符 有夸大之嫌 要求双倍返还货款 代言减肥品郭德纲惹官司
其经纪人表示:郭德纲曾试用过该款产品感觉确有效果后才决定出任代言人
本报讯(通讯员 安施 高小岩
记者 王巍)“我说××××好,因为我瘦了。 ”这是郭德纲代言的一个减肥产品的广告。但因为这则广告,郭德刚和北京某保健品公司以及保定晚报社,一同被消费者王先生以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货款116元。
记者今日上午获悉,崇文法院目前已经受理了该案。
家住崇文区的王先生,今年61岁。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称,自2006年4月以来,《保定晚报》上连篇累牍地刊登了郭德纲代言的某减肥产品的广告。出于对名人的信任,王先生于今年4月、6月分别在保定购买了两盒这种减肥产品,共计58元。
服用后,王先生提出以下四点质疑:
质疑一:功效没有宣传的神
广告宣传称:只需3小时立即排出油腻大便;3天腰腹赘肉变软变薄;只需三盒体重明显减轻,比传统减肥产品排油效果更强等。王先生称按照产品说明喝了以后,并没有收到广告宣传中所说的效果。质疑二:广告未标明批准文号
王先生还提出该减肥产品的广告均未标明广告批准文号,这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被告郭德纲以名人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该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具有欺骗性。
质疑三:产品和广告内容不符
广告宣传称,该减肥产品里有上百种营养物质。王先生则认为,说明书表明主要原料为茶叶、决明子、菊花、枳实、焦麦芽等,没有100多种营养成分。
质疑四:可能冒用其他产品批号
王先生称,根据该减肥产品的批文编号,他在中国保健食品网上查询到的名称和该产品实际使用的名称不符,另外,其申报研制单位也和广告宣传上的不符合。
马上就访
称代言前曾试用
针对此事,记者上午电话采访了郭德刚的经纪人王海,他表示郭德刚本人已经知道被起诉的事实。
据王海介绍,郭德刚将于明天到法院拿材料了解具体情况。同时他还透露,郭德刚曾经亲身试用过该款产品,在自我感觉确有效果后,才决定出任代言人的。
对于该官司,王海表示将由厂家出面处理。 (杨萌)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