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夏季食品安全遭遇高温考验的危机,省工商局昨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告知消费者在夏季选购食品时,应注意自我防范。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不买不食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厂家地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过期的食品;不买不食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有异味、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买不食色素较重的食品;不买不食未在产品包装上标注“QS”质量安全标志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5类食品。 此外,尽量不买不食散装食品,特别是无防尘、防蝇、温控设施和在日光下曝晒的散装食品;尽量不买不食卫生条件差、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经销的食品;尽量不买不食疑似仿冒、假冒和虚假宣传、虚假质量表示的食品。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配料、计量、产品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以及商标标识;购买食品时注意向经营者索取发票等购物凭证,发现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向有关监管执法部门投诉和举报。
(李淑娴 本报记者 何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