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或不必一次性到位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
晶报讯(记者钱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天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等几部关系民生的法规草案提交审议。
排污水得办证
法规名称:深圳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直接或者间接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感觉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符合办理条件的,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许可证,许可证长期有效,施工单位可以申领施工工地的《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草案》明确规定了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凡直接或者间接向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污水管理费,特区内外污水处理费按统一标准征收。
养老金构成有区别
法规名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正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正案修改稿》)
针对委员提出的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能否将这部分人员也纳入本条例的调整范围这一意见,《修正案修改稿》增加了“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以及外籍人员的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条款。《修正案修改稿》还对享受养老保险员工的工作时间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改,规定:1992年8月1日后参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构成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调节基金。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后退休的员工,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构成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鼓励建筑屋顶绿化
法规名称:《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
二审时,委员对《草案修改稿》规定的“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建筑,应当逐步实行室内装修一次性到位”争议较大,认为该规定与当前住房进入个性化时代不相符合,业主如果重新装修,二次装修会带来新的更多的浪费,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取消了该项规定。《草案修改二稿》还鼓励实行建筑物屋顶绿化,但不强制推行。《草案修改二稿》取消了上一稿中强制要求教育、卫生等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修改为鼓励新建公共建筑和十二层以上住宅建筑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草案修改二稿》还规定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未安装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
法规名称:《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
《草案修改二稿》确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制度,对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一年后,环保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回顾评价。
《草案修改二稿》规定,重大环境污染损害单位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作出的一项具体规定,是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初步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