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宁公宣 东方卫报记者 邓小明东方卫报报道随着青藏铁路的全线贯通。南京到西藏旅游观光、洽谈商务人员逐渐增多。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市民前往西藏的樟木口岸、墨脱等地需办理边境通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凡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均需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证”)。 为此,户政部门提醒市民,如前往西藏的亚东县、聂拉木县、樟木口岸、定结县、岗巴县、吉隆县、康马县、定日县、仲巴县、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萨嘎县均要办理边境证。据了解,凡年满十六周岁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申领边境证。外地人员也可在我市申领《边境通行证》,主要包括以下人员:一是县级以上党政部门驻宁办事处工作人员;二是因工作调动尚未办理常住或暂住户口的人员;三是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四是被我市用人单位录聘用并在暂住地登记暂住户口一月以上的人员。南京市的城郊区人员的证件,由所在地的区县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签发;南京铁路、长航、民航系统人员的证件,由南京铁路公安局、长航南京港公安局、南京民航公安局签发。《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经常出入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边境证实行一人一证,并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对伪造、涂改、盗窃、贩卖《边境通行证》的,对持用伪造、涂改、过期、失效的《边境通行证》或冒用他人《边境通行证》以及拒绝、阻碍公安机关检查验证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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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赴藏边境证知多少
1、在宁机关、团体、学校、国营、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营、私营、独资、合资等无主管单位的企业人员,由所在单位的保卫(人事)部门指定专人、凭单位介绍信向所在地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后,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或企业法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报公安机关签发;2、下列人员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后交回派出所签署意见,报户口所在地分、县局签发。(1)待业或无业人员;(2)离退休人员;(3)已辞职的人员;(4)个体工商户;(5)农民。3、长航、民航及铁路系统人员,按所属签发单位的公安机关规定的程序办理。4、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暂住证》(指被我市用人单位录聘用并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外地人员)、《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以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在工作日内到分局、县局户政受理中心办理《边境通行证》。携带未满十六周岁子女(不得超过两人)同往的需持《户口簿》查验,并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携行人姓名、年龄及与申请人关系,附子女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由发证机关在签证备注栏中加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