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重点是配合国内投资者的需求,而不仅仅是要把计划推出去。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有近2000只,现成的东西在这里了,关键要看如何调整,以配合国内需求。”香港投资基金公会执行董事黄王慈明在阐述“C基金”计划时,用得最多的是“配合”一词。
据她介绍,“C基金”计划意在使内地持有外币的投资者可以购买香港的基金产品,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已向香港与中国内地的监管层提交了此计划。
提出“C基金”计划的初衷是,“我们很多会员公司在国内有合资企业,经常与国内的机构、团体接触,发现国内投资者投资海外的需求很大,尤其是一些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都有很多资金希望投资在不同的渠道。”黄王慈明说,他们还发现散户也有这样的需求,想物色不同的投资工具,涉足不同的市场以分散投资。
一只基金内可分为A、B、C等不同类别,以供不同的投资者投资,如A类供香港等地的散户投资者投资,B类供香港等地的机构投资者投资,C类则专门供内地投资者投资。
为确保这些基金配合国内监管架构并为有关部门接受,他们还考虑到“C基金”的认购及赎回活动都在内地进行,以方便监管层监控资金流出流入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若此计划能以试点的方式与QDII对接,实现QDII的突破,对国内投资者可谓一大利好。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苏伟文教授认为,将此计划纳入QDII体系之中,可方便内地投资者投资境外,同时对抑制地下金融的活动有一定帮助。国内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到香港炒股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对于这些灰色资金,苏伟文认为主要是缺少规范化的投资渠道,相信计划的实施可代替大部分地下金融活动。
不过,该计划由于将受到目前外汇政策和基金业核心竞争力等问题的阻碍,许多人认为其在短期内获批的可能性并不大。
政策和技术上的障碍,显然在黄王慈明的意料之中,她表示,计划提出来后就通过特区政府的财经事务局,由他们去向监管层反映,具体进展目前还不知情。“作为香港基金行业利益的代表,我们会努力争取。”
QDII条例的实行,使搁置了一段时间的“C基金”计划面前出现了一缕曙光。“QDII更具体、更能落到实处,我们在关注QDII的发展。QDII条例出来后,我们和会员公司研究从哪些方面入手,如何针对条例推出合适的产品。我们觉得目前的重点是推一些债券、结构性的保本产品”,黄王慈明说。
她也强调,“C基金”计划旨在设计一个均衡组合,使国内投资者可通过这一渠道投资不同市场、不同资产类别和不同类型的公司,实现投资多样化。国内投资者也要有心理准备,就是投资海外一定是有风险的,不一定稳赢。”
(钟恬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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