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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第48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世界所有发达国家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或类似规定。前苏联和东欧各国,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也先后规定了本国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或工资浮动下限。
从2005年1月1日起,在26个设有最低工资的欧洲国家中有12个国家提高了各自的最低工资。卢森堡和比利时以1466.77和1317.5欧元位居各国最低工资数额排序的前两位,俄罗斯和摩尔多瓦以19和26欧元排在最后。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在今年新出炉的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810元/月高居榜首,广州为780元/月,北京为640元/月,上海为690元(2005年数据,今年尚未调整)。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中国目前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有关地区结合当年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调控目标,综合考虑本地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企业应根据企业工资指导意见,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
工资指导线水平包括本年度企业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基准线、上线、下线。基准线是当年企业工资增长的适度水平,是地区企业工资增长的总体调控目标;上线是企业工资增长的高线或最高调控线;下线是企业工资增长的低限。
最近各地分别推出了今年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其中北京的基准线为10.5%,上线为15.5%,增长的下限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上海的基准线为9%,下线为3%;广东的基准线为11%,上线为15%,下线为3%。
经济增长的利益应该普惠国民
国家发改委经济所副所长杨宜勇访谈录
少数人拿走了大部分利益
南都周刊:近20年来中国的经济都在高速增长,但我们采访的一些人,他们却很少感觉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实际利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杨宜勇:经济在增长,工资也在增长,几乎是同步增长。如全国城镇人均收入增长每年大概是在8%以上,农民现在每年也在5%-6%。但为什么大家没有感觉到呢?可能是涨得慢的缘故。比如服务业的,你一个月600块钱,涨8%的话可能就涨48块钱。
但对于富人、一些垄断行业,或其他高收入者来说,他们的增长速度可能比经济增长的速度要快,你看北京外企一般的正常工资增长每年是10%。
南都周刊:这是一个权威统计的数字吗?
杨宜勇:不是,这基本上是惯例,不是统计得来的。在职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增长,这个是毫无疑问的。正规企业不管它是国有控股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有这样的一个增长机制。但你说低收入者,比如说农民工的工资、一般的清洁工、服务员没有涨或涨幅非常小,这也是事实。
南都周刊:也就是说,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被不同的人拿走了?
杨宜勇:经济增长的好处,政府要取一块,企业要取一块,最后才是个人的。从现在来看,个人利益在这里面还是占大头部分的,可能要占到60%-70%。
当然,人里面又得分人。少数富人拿走了大部分经济增长的好处,大部分人都没有拿到。
南都周刊:如何通过一些制度建设来保障经济增长的收益,普惠到社会大多数人的头上?
杨宜勇:理想的状态就是说穷人能变成中等收入者,中等收入者能变成富人,富人能变成中等收入者。
要实现这些目标,得需要一整套制度建设。如正常的升迁机制;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要均等化,就是站的起跑线差不多;社会的流动性应该加强。最后,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鼓励大家都去冒险,都去增加收入。如果说他没有富,他亏本了,还有一个社会保障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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