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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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合肥下大雨,局部地区被淹。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仅有的一点“家当”不是被浸泡就是被雨水冲走了。他是自认倒霉,还是找合适的对象索赔?
这位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合肥市一小区内租了一间一楼的房子,将自己的生活用品都搬进去。 前几天,合肥市下大雨,他刚好不在家。大雨造成房子所在地区大面积积水,深达近半米。积水进入这名大学生租的房子里,将物品都浸泡了,部分物品还随着水冲走了。给大学生造成几千元的损失。到这时,大学生才知道自己租的房子几乎每年都因下雨进水,但房主却隐瞒了这点。现在,他受到损失,但房主却不愿承担任何责任。(记者施健康)律师说法: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这位大学生可拿起法律武器自己的维护合法权益。他所租住的小区物业部门如果没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可能要为此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房主在出租房屋时,应有义务详细告知房屋情况。但此次水浸和房主并没有直接联系,这位大学生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合同。(148值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