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7月26日电记者田豆豆通讯员赵应繁报道:记者昨日从湖北省地矿局了解到,据最新统计,全省目前已基本查明的重要地质遗迹达140处。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教授级高工、中国地质学会科普委员会委员、省地质学会科普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正琪对记者说:地质遗迹给我们提供了探索地球历史和奥秘的捷径,它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众多的地质遗迹是我省的资源优势,但随着地质遗迹的开发以及旅游的兴起,地质遗迹开发与保护日益成为一个新课题,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李正琪指出,近些年来,湖北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工作发生了明显变化,一些地区在我省率先开展了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已申报成功的有三峡、神农架、郧县、木兰山等4处国家级地质公园;南漳水镜湖、远安张家湾、通山隐水洞等3处省级地质公园;有的正在加快申报步伐,如全国著名的道教中心武当山。总的看,各级政府对地质遗迹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意识不断增强,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某地质遗迹水生爬行动物化石产地,现在仍然还在当着石料在开发,如不尽快加以保护,数年后这一遗迹将被全部毁光;某些地质遗迹保护区内设置的界碑、标志碑被人为毁坏,有的如今已荡然无存;还有一些珍贵的古生物化石被挖、盗卖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李正琪就加强地质遗迹保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一部分群众包括某些部门对地质遗迹的意义、作用认识不到位,只知道地质遗迹可以开发建成公园,供游人参观并带来经济上的好处,从而导致部分地方有关部门对地质遗迹“重开发、轻保护”、“重效益、轻管理”的现象。有的地质遗迹虽然观赏性不强,但从作为地球发展史的科学研究意义非常大,有很多典型意义,需要加以保护。如我省三峡震旦系剖面、宜昌黄花场澳陶系剖面、王家湾志留系与奥陶系界线剖面等,这些在全国乃至世界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这些情况很多民众并不知情。因此,加大对地质遗迹的宣传力度十分必要,要充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遗迹的形成、地位、作用以及保护的意义等,使广大群众尤其是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地质遗迹的思想认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要制定规划和措施,真正把地质遗迹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日程,切实把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要纳入旅游开发,建立地质公园。目前地质旅游方兴未艾,前景看好。尽管我省地质遗迹众多,但与国外和省外相比,我省起步较晚,致使许多地质遗迹长期处于自然存在状态。建议采取建立“地质公园”的办法,通过旅游开发筹集资金,以解决保护经费、解决保护区内居民就业及促进保护区当地的经济发展。国内外多年的实践证明,许多地质遗迹具有稀有性、典型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科学价值,同时,地质遗迹还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和观赏价值,如岩溶洞穴、岩溶峰林、奇峰峡谷、瀑布溪流等都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可作为旅游目的物——园区、景区、景点予以开发,使之成为产出区域内发展经济的支柱资源。把地质遗迹纳入地质公园开发,是一种十分有效保护地质遗迹的办法和手段,将促使地质遗迹保护走上“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是理顺管理体系,有效保护遗迹。从目前地质遗迹的保护看,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公园式管理,另一种是建立自然保护区。前者由于公园范围大,人员比较少,管理起来也有相当大的难度。后者由于没有机构编制、没有固定人员,更无保护经费来源,其管理难度更大。据悉,有的部门目前采取的是每年从“两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拿一部分钱,来用于地质环境保护,包括地质遗迹,但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致使许多地质遗迹保护区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从而给许多不法分子偷盗行为造成了可乘之机,造成许多珍贵地质遗迹遭受到严重破坏。对于保护经费的来源,李正琪建议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适当引入社会资金,借鉴“领养”熊猫、大树等方式,开辟多途径的地质遗迹保护之路。同时,专家还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立法,制定规章,使地质遗迹保护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地质遗迹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切实把有限的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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