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闭幕
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获通过
李鸿忠指出,依法推进科学发展观在深圳贯彻落实
本报讯历时4天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昨天上午圆满闭幕。 这次会议富有成果,共通过了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5项法规,通过了关于《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的决议等3个决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指出,会议通过的法规和决议,对于深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保持深圳的先发优势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要加强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推进科学发展观在深圳的贯彻落实。
昨天上午,本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李鸿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主任袁汝稳、张建国、邱玫、王新建、汤锦森、李华楠,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和10名市民旁听会议。
多项法规将助推循环经济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案)》、《深圳经济特区员工养老保险条例(修正案)》,经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多次审议,凝聚着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智慧和心血,在昨天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顺利获得通过。《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生效施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养犬限犬规定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市政府提交的城市中长远发展规划进行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的决议,《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从此具有法定化,今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重大基础设施安排都要以这个决议为指导,只有当影响城市发展的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可对发展策略作出适当调整,但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
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深圳市2005年度本级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铁岗水库扩建工程等项目投资计划及深盐第二通道等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李鸿忠指出,进一步发挥立法优势,促进发展与和谐稳定为重点,是今年3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本次会议通过的5项法规,正是落实这些任务的体现。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是对不久前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配套和细化。本次会议初次审议的《深圳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正案草案)》,其内容也与循环经济建设密切相关。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改善人居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必将起重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要认真抓好已出台法规的执行,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预算执行问题处理结果四个月内报人大
本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深圳市200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指出了审计市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时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市本级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
李鸿忠主持会议时说,大家在审议中充分肯定这个报告,并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特别是车船使用税欠交和公款私存私放这两个重点问题,要查出漏洞,查清责任人,该追究的就追究,该“买单”的就“买单”,不讲“下不违例”。市政府要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在四个月内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市人大有关专委要对此次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他还要求市人大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同时要增强监督的刚性,让监督“硬”起来,使监督到位,有力有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
“查违”使城市升值市民受益
本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查处违法建筑情况的工作报告。大家在审议时认为,近两年全市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为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项工作是实现紧约束条件下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大家在充分肯定查违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李鸿忠指出,下一阶段,“查违”工作要严格落实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的工作部署,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为指针,坚决按照“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的要求,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纪律,继续强力推进“查违”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查处违法建筑的政策和法规,加快建立监管和查处违法建筑的长效机制,将违法建筑查处到底。他还指出,“查违”提升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了整个城市的价值,全市人民都要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