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胡彩丽 通讯员 任达 实习生吕鹏报道:去年,武汉市共执行国家赔偿案件6起,赔偿金额共23万元。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告了这一情况。
据悉,这6件赔偿案件中,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3件,法院、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2件,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1件。
其中,涉及到荆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与湖北省金属回收公司的借款纠纷案件,赔偿金额最大,为13万元。该案于1995年8月执行终结,但超标执行了13万元。发现执行有误后,申请执行人湖北省金属回收公司已不存在,款项无法追回。于是,由武汉市中级法院赔偿荆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人民币13万元。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