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27日讯
(见习记者王牡丹通讯员钟振纪晏建安)海南检察分院办理的省农垦总局组织部原部长郭钦龙受贿案,被最高检反贪总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质案件”。
该案于2003年11月12日立案侦查,同年12月25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04年4月21日,经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郭钦龙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钦龙当场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该案是海南检察分院历年来办理的省直机关单位中受贿次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
该案是省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后,移送海南检察分院立案侦查,海南检察分院打破常规,做到当天下午接收案件,当天晚上决定立案,并立即组织搜查。从听取案情汇报、审查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到组织搜查只用5个小时。该案是典型的买官卖官案件,共查处涉案人员29人,其中正处级干部6人,副处级干部20人,正科级干部3人;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多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有效地整治了全省农垦系统跑官买官的不正之风。(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