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浙江金义集团有限公司因不屡行总额达60余万元的偿还义务而亮相江干法院的“老赖榜”。其法人代表陈金义,这位曾经频繁出现于中国富豪榜和慈善榜的浙商风云人物,由此,再度成为社会广为关注的人物。
陈金义,作为第一代浙商的代表人物,其传奇的创业生涯印证了浙商发展的轨迹。 十多年前,在上海滩,他首开全国“私”吃“公”的先例,“陈金义现象”将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登上了历史舞台;十五大期间,他又率先在集团内部推行“打破家族化,走现代企业道路”的改革。此后,无论在三峡库区,在茫茫东北林海,还是在海外资本市场,总有金义集团长袖善舞的身影。在能源日益紧张的今天,陈金义又给我们带来了“水变油”这一神奇的概念……敢想、敢闯、敢冒、敢为,陈金义的身上鲜明活跃着浙商的特殊“基因”。
一边头顶着“民营企业家”的光环,一边又被扣着“老赖”的帽子,透过陈金义这一矛盾的个体,引发了全社会的深思。
不排除金义集团可能暂时有资金运作的困难,但对于60余万的欠债应该还是有偿还能力的。同样,作为在市场大浪中闯荡了十多年的企业家,更应懂得诚信的深义,毕竟,市场也不可能容忍“老赖”长久的辉煌。但是,金义集团最终还是突破法律的底线,它让更多的企业家引以为戒:切莫以侥幸心理挑战诚信!
从古至今,“欠债还钱”与“杀人偿命”并列为两大“天经地义”之事。然而,当下,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老赖”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的顽疾———从初期的“三角债”,到目前普遍存在“有钱不还”的“老赖”们。而导致“老赖”们蔑视法律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执法的无力。
此次,江干法院开全国之先河,曝光了20位“老赖”的信息,真正让“老赖”们尝到了法律的威慑力。据报道,在金义集团等“老赖”强大的示范效应下,次日就有不少“老赖”纷纷前来还债。江干法院依托媒体的平台以及社会联动的“限制令”,无疑是一招杀伤力极强的“组合拳”,为破解法院的“执行难”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或许,陈金义会感到委屈:毕竟,在众多“老赖”中偏偏让他的企业上了榜,或许,其他企业拖欠金义集团的远远超出60多万元……但是,这对金义集团来说,这一“阵痛”将会成为企业发展转型期的一种推动,金义集团应该立即屡行法院判决,再度打造企业诚信的品牌。
面对中国当前尚处在经济的转型期,市场经济秩序正有待日渐完善的阶段,金义集团事件对于全社会也是一个很好的反思和警醒:谁违背社会公平,谁践踏诚信原则,谁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是“老赖”,终究躲不了!
(本报评论员吴薇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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