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7-28 8:15:25晨报讯 (程晓铎 扈文杰记者李光)江某冒用同学身份证到旅社登记住宿,然后趁机盗走同屋住宿者财物,结果被冒用身份证的同学到公安机关将其行为举报。目前,江某已被大连铁路公安处普兰店站公安派出所行政拘留。
7月24日13时20分,普兰店市站前一家旅社发生盗窃案,住在204房间的旅客刘某在房间午休时,手提包内1部三星手机、1个电动剃须刀以及现金200元被盗。普兰店站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工作,与被害人同住204房间的旅客登记簿上的名字叫杨某,21岁,家住丹东东港市新农镇庙东程家屯村。
正在警方请求丹东东港警方协助查找杨某时,一位男青年持本人身份证到派出所举报,称自己就是杨某,他的同学江某于24日中午用他的身份证在普兰店站前那家旅社登记住宿,并在住宿过程中盗窃同房间旅客财物,同时称江某正在开发区某旅社206房间。办案民警迅速赶赴开发区,在某旅社206房间将江某抓获,并当场缴获被盗物品,但现金200元已被其挥霍一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