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阳光、沙滩、游艇,冲着这些,一女子与某商务公司签订的“分时度假”合同,一下子将自己10年的旅行计划都安排了。哪知,交钱苦等一年,连游艇都没见着。
据张吉(化名)称,两年前,她在海星商务公司工作人员的诱导下,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旅游度假合同。 约定,10年内,只要张吉愿意,每年可以旅游一周,享受该公司的游艇度假。“我就是看中了他们的游艇,除此之外,就是时间比较机动,分时度假,一切都以我的时间为主。哪知,合同签了,游艇却始终没见到影。”张吉不满地说。
原来,张吉在签订合同后,当即交纳了1.75万元,可海星商务公司却迟迟没有替她安排度假。“什么游艇度假,肯定是子虚乌有。”张吉说,她通过种种渠道投诉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可事情最终没能有个了结。直到2005年9月,他们在南京市鼓楼区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海星商务公司承诺在2005年10月18日前退还1.75万元。
这一次,张吉仍然是领回了一张“空白支票”,因为海星商务公司根本没有还款意向。无奈之下,张吉起诉到了法院。开庭当日,海星商务公司没有答辩,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
白下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后,在鼓楼区消费者协会达成过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海星商务公司未按约定履行退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判决海星商务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1.75万元。 陈菲 杰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