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6名农民趁夜四处盗割电缆,销赃仅得数百元却造成国家10余万元的损失,还给铁路运输安全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日前,贵阳市中院终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分别判处该6名农民有期徒刑2年至17年。
据了解,范金友、黄建军、李启明、余安顺、杨大全及黄坤亮均是来自四川、金沙、大方等地的农民,其中的余安顺与黄坤亮都曾因犯下破坏通信设备罪及盗窃罪而锒铛入狱,但出狱后二人仍不知悔改,却变本加厉地做上了“本行”。2005年7月8日凌晨,范金友、余安顺等人经事先预谋后,携带破坏钳窜至贵阳市白云区都拉乡都拉村,将市南供电局正在运行中的220KV高压输电线路15号至16号塔之间的导线1.87KM割断盗走。尔后,由范金友打电话给事先约好的徐恒良及李正昆(另案处理),徐恒良、李正昆驾驶两辆微型货车将范金友等人盗割的电线运回贵阳销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583.59余元。
同年7月20日凌晨,范金友、黄建军、余安顺、李启明又将贵阳市南供电局正在运行中的220KV高压输电路8号至10号塔之间的导线1.95KM割盗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358.92元。事后,杨大全分得赃款200元。同年7月的一天,范金友事先与杨大全联系后,由杨大全租车并将范金友、黄建军、黄坤亮送至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摆郎村,将成都铁路局贵阳供电段贵阳南至谷立铁路牵引接触网贵变211KX供14号至32号供电线600米割断盗走。当日凌晨4时许,范金友打电话给杨大全后,杨大全返回原地将范金友等人接回贵阳销赃。事后,杨大全分得赃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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