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消息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月31日公布该市200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6%,预警线为12%,下限为零增长或者负增长,但是企业支付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
据透露,自2002年以来,深圳市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逐步下降,增幅远落后于国内主要城市,增长放缓的趋势较为明显,与深圳市主要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形成较大反差。而且,深圳市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476万元,已经低于广州市的3.3839万元和北京市3.2808万元,不再是全国第一。因此,有必要提高一定幅度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指导企业适当增加员工工资。
据了解,深圳市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为全国最高,而且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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