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女友的母亲说了,娶走女儿必须有一套房子,小伙子经济实力不够,便动起了歪脑筋。
21岁的徐州丰县小伙李勇(化名),在南京江宁一家房产公司做职员,平时收入不多,家境也不宽裕。李勇有个女朋友,已经可以谈婚论嫁了。 但女友的母亲说了,未来的女婿至少该有一套房子吧。这个要求可难倒了李勇,凭他的经济条件,一时半刻是不能谈买房的。于是,他心生一计:反正和女友感情好,只要先蒙骗过关。
今年1月1日,李勇租了位于江宁的一套房子。之后,他很快与假证贩子联系,并花150元办了一份租住房屋的假房产证。随后,他拿着房产证兴冲冲地告诉女友,自己花了20多万买下这套二手房。女友对李勇很了解,怀疑之余,私下去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核实。这一下,李勇的假话就被拆穿了。今年6月12日中午,女友向公安机关报案。李勇对这一切供认不讳,他再也没有想到,本打算“忽悠”一下女友家人,最终令自己触犯了法律。
近日,李勇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江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