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赵倩)重庆商人郭方洁专门生产衣架。他到成都起诉个体户李云兵,认为李生产的产品仿冒他的专利,索赔6万元。成都市中院一审认定李云兵侵权,判决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衣架,并赔偿郭23755元。 李云兵不服一审判决,已于昨日提起上诉。
郭方洁说,他工厂生产的衣架是一种浸塑衣架,造型特别,衣架下方安有两根上翘的铁钩。2000年,衣架的设计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去年5月,他们工厂的销售人员在成都荷花池、五块石批发市场发现很多仿冒产品。他到成都调查,发现仿冒他工厂衣架的都是一些个体衣架生产商,其中就有李云兵,给他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今年初,他起诉李云兵,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他6万元。此外,他还起诉了另外3家个体户。目前,这些官司都还在进行中。
“我生产这种款式的衣架时间不长,而且两种衣架不完全相同。”昨日,李云兵告诉记者,他在4年前成立了一家衣架厂,自产自销,经营各种衣架。郭方洁生产那种款式的衣架,他之前在市场上也看过,觉得设计得不错。2005年5月至10月,他极少量地生产了一种浸塑衣架,但这种衣架和郭方洁生产的那种款式不尽相同,他认为不属于侵犯郭的专利权。他生产那款衣架时间不长,郭起诉他后,他开始生产其他款式的衣架。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方洁生产的衣架有自己的设计特点,容易引起普通购买者的注意。李云兵生产的衣架虽然与郭生产的存在差异,但这些差异没有改变两者在形状设计样式以及风格上的一致性,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分,容易造成混同。因此,李云兵侵犯了郭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