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3日电(记者李鹏翔)从明年春季开学开始,湖北省将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省农村中小学将获21亿元公共财政投入,600万农村中小学生将不再交纳学杂费。
据介绍,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在5年内把湖北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新机制从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入手,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的不同内容,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为教职工工资经费、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经费等四项。除教职工工资在现行体制下加大保证力度外,其余三项由中央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财力状况,对西、中、东部地区实施不同的分担比例予以保证。
湖北省明确规定,2007年春季开学,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寄宿制学生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除此之外,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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