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伪造合同和公章骗取货款
私下卖“赠品”牟利百万元
本报讯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合同书,以送出“赠品”为由骗取公司产品,再把“赠品”卖出去。昨日,记者从布吉警署获悉,某公司一名驻外主管涉嫌侵占公司价值约1000万元货品,从中获利100万元。
伪造假合同向公司索要“赠品”
4月19日上午10时许,布吉警署宝岗所接到某公司报案,称其公司国内销售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去年6月以来,该公司驻南京办事处多次上报总公司的订货合同与客户合同竟是两个版本。该公司连忙与南京客户方核对,发现该办事处在给客户合同书上并没有赠送赠品的附加条件,而上报给总公司的合同上凭空多了赠送大量“赠品”的附加条件。经仔细分辨,其中有部分合同系伪造,多宗交易的“赠品”总价值约1000万元。
接到报案后,宝岗派出所迅速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取得联系,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专案组民警经过详细调查,将目标锁定在该公司职员朱某身上。专案组民警调查获悉,朱某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期间,任该公司驻南京办事处主管。朱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15枚该公司在江苏省的客户公章和1枚公司专用章,并伪造了一部分假销售合同。他任主管期间,通过假合同假借客户名义向公司索取“赠品”,并将“赠品”占为己有。
从国外潜逃回国,被伏击民警抓获
7月3日,专案组民警赶赴南京调查取证,经过核查得知,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间,朱某与南京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售后服务协议,将伪造假合同得来的全部“赠品”通过其销售。目前已查实朱某从中获利100万元。事情败露后,朱某销毁了16枚假公章,还逃往外国避风头。
近日,专案组民警获悉朱某从国外潜入国内,并藏匿于盐田区大梅沙某住宅小区。7月11日,专案组民警赶赴海伽蓝花园蹲守。当天下午18时15分,朱某进入伏击民警的视线,被民警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