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现在特别后悔。如果可以,请法院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8月3日,曾经因为车辆超限,在他人指使下驾驶大货车恶意疯狂闯关,撞坏执法车辆、威胁交通执法人员生命安全的驾驶员于明,在法库县人民法院对自己的莽撞行为深深忏悔。
2006年3月29日22时许,于明驾驶蒙F0920号欧曼大货车在辽中县茨榆坨镇装载超限10吨左右的石棉瓦后,行驶到法库县法库镇南公路收费站,遇法库县交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此检查超限车辆。在押货人徐晓东指使下,于明驾车恶意冲关闯卡,而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驾驶3辆执法车辆横在昌法线68公里处的路口进行拦截时,逃红眼的货车竟将其中两辆执法车撞坏后继续逃跑。被撞坏的两辆轿车损失价值为1.2万余元。
8月3日,法库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明、徐晓东妨害公务一案公开宣判。徐晓东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于明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徐晓东因不服审判,当庭提出上诉。(傅淞岩、马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