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研究所所长报料 厂家提供内容未经授权 多为上年度学习材料
与实际课本不同步 “空腹”学习机下载教材“吃陈粮”
此外 记者调查33家出版单位 23家未与生产者有联系
律师:这种侵权行为取证十分困难
“各家学习机官方网站上的教材,绝大多数都没经过编辑出版单位的授权。如果没有教材供下载,学习机就只是个空壳,跟一个普通的MP3没区别!”
当学习机市场被铺天盖地的广告炒得如火如荼时,国内首家民营教育研究机构——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所长赵勇语出惊人。 赵勇还称,未授权下载教材的滞后性,导致学生使用学习机后,与上课所学内容不同步,学习成绩反而下降。
学习机使用的教材是否侵权呢?记者随机抽取了7家学习机官方网站上的200余种供下载的教材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编辑出版这些教材的33家单位中,称“未与任何学习机厂商有过授权合作”的占到七成。
调查样本
学习机厂商:
e百分、好易通、文曲星、步步高、爱国者、快易典、名人
出版教材单位:
33家(见文中附表)
调查目的:
教材授权状况
生产销售者
学习机销售员称教材靠网上下载
无论是在海龙、鼎好、科贸、中关村e世界数码广场这些电子卖场,还是在家乐福、城乡仓储等大型超市,或大型商场,到处都有数码学习机的身影。e百分、好易通、文曲星、步步高、爱国者等各种品牌的学习机价格从数百元至千余元不等,令人目不暇接。
“学习机不能买回家直接就学习,得上网下载教材,学什么就下载什么。”在各个品牌学习机的柜台前,销售员的答复如出一辙。
记者进入e百分等7家学习机厂商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发现,每个网站里,均有一个“资料下载”栏目,里面存放着数百种教材、教学辅导资料。
除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各门教材外,还包括由各省市出版社出版的各门学科教材,以及《新概念英语》《剑桥少儿英语》《星火式巧记速记精练》《黄冈宝典》等较为著名的教材、教辅图书。其中绝大多数供下载的教材、教辅图书,都没有注明编辑出版单位的名称。
生产厂商均称
“授权有保证”
“网站上那么多供下载的教材,经过教材的编辑出版单位授权了吗?”针对此问题,记者先后向7家学习机生产厂商进行核实。
其中,除爱国者学习机的生产厂商未作回答外,快易典、e百分、文曲星等6家学习机生产厂商的工作人员表示,网站上提供的所有教材均有授权。步步高、名人学习机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称,“除部分网友自行上传的教材以外”,其余教材均经过授权。
出版单位
七成编辑出版单位称未给学习机厂商授权
按照7家学习机官方网站上提供的教材名称,记者随机选取了其中的200余种教材进行调查,结果和学习机生产厂商的说法大相径庭。
经过查询,200余种教材分别来自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33家编辑出版单位(详细名称见附表)。
经过逐一询问,记者了解到,除3家因种种原因未作答复外,承认与部分学习机厂商确有教材授权协议的仅有7家,其余23家单位均称,从未授权任何一家学习机厂商使用该单位编辑出版的教材。
一些单位还表示,将会选择适当时机,追究某些学习机厂商侵权的法律责任。
对部分学习机有授权:7家
陕西旅游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河北教育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未授权:23家
科学普及出版社 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重庆大学出版社 山东教育出版社 四川出版集团 湖北教育出版社 江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上海译文出版社 郑州大学出版社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培生教育出版社 新蕾出版社 广东教育出版社 湖南教育出版社 广东人民出版社 三联书店出版社 教育科学出版社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中国标准出版社 光明日报出版社 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
制图/王世鑫
因种种原因未作答复:3家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
未授权
未经授权的学习机厂商,其网站只能提供上年度的教材,最终造成学生使用学习机时的教学内容与上课时使用的课本内容不一致。
授权
正常使用
教育研究机构
没有教材内容下载学习机等同于MP3
“如果没有教材可供下载,所有的学习机,无论多贵,也跟一个普通的MP3播放器没区别!”正在利用本单位的教材研发配套学习机的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所长赵勇告诉记者,即使是最简单的单词查询功能,学习机也需要下载英文词典后才能完成,更不用说“同步”教材了。
赵勇所长还告诉记者,如果没有这些可供网上下载的教材内容,学习机的功能就剩下播放歌曲和玩游戏了。
下载教材不能同步孩子成绩反而下降
赵勇所长称,如果没有经过教材编辑出版单位授权,学习机所谓的“同步”根本不可能实现。
“以英语教材为例,仁爱版英语教材(7年级零起点)属于实验教材,由于《英语课程标准》需要不断完善,加上实验教材本身的特点,该教材每年都要根据实验区提出的意见进行修订。”赵勇称。
“对于那些擅自提供教材下载的学习机厂商来说,他们的网站只能提供上年度的教材,最终造成学生使用学习机时的教学内容与上课时使用的课本内容严重不一致。这只能使学生学非所学,浪费了学习时间。”赵勇说。
“我们曾经接到过1000多份家长投诉,反映教材与学习机不同步,孩子用了学习机以后成绩反而下降了。因为消费者根本不了解真相,纷纷指责我们的教材有问题。我们的经济利益被侵害了不说,名誉也受到了严重损害!”说到这里,赵勇显得很气愤。
律师解读:状告制造商维权取证难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曾代理过多起学习机侵犯教材出版单位著作权案。张振祖律师上午告诉记者,目前学习机厂商擅自使用教材的行为,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教材编辑出版单位的关注,由此引发的著作权官司屡见不鲜。
一般情况下,掌握证据充分的教材编辑出版单位均能获得法院的胜诉判决。
张律师称,由于学习机厂商是将侵权教材放在网络上供消费者下载,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取证十分困难。
“首先要买侵权的学习机,然后在公证员的配合下,从相关网站上保留侵权页面作为证据。而网络上侵权教材的数量、下载的次数都是在随时变化的,如果隔的时间久了,还要重新进行公证。一些厂商为了规避法律,又想出了‘不提供直接下载,只提供免费下载网站的相关链接’等新策略,这也为维权增加了新的困难。”张律师说。
即便赢官司赔偿金较低
“与其动辄几千万元,甚至更多的获利相比,法院判赔的几万到几十万元显得太少了。”谈到这里,赵勇所长十分感慨。
对此,张振祖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如果没有证据证实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最多只能获得50万元的赔偿。
“而在实践中,由于取证困难,权利人很难证实侵权人究竟获得了多少利益,也很难证明自己因为侵权行为究竟遭受了多大损失。最终,法院只能依据侵权的各种外在表现,酌情认定赔偿数额。”张律师说。
记者追问:侵权行为到底谁管?
记者将调查结果投诉至市工商局12315热线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属知识产权侵权,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应向市版权局下属的“保护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12312”反映。
了解情况后,12312的工作人员答复记者,如果确系擅自使用教材,学习机生产厂商的行为便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知识产权局执法处的电话。
但执法处工作人员听完介绍后,称厂商自行制作的供下载的电子制品属非法出版物,应由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受理。
于是,记者拨打12318热线,再次反映了情况。工作人员听完介绍后表示,举报此事需由被侵害的单位向所在地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提供被侵权的证据,工作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后再进行查处。
本版撰文/记者付中王巍实习生王莉赵千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