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据《北京晚报》报道,“我们要警醒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提倡奉献精神……”中国儿童中心原主任赵顺义的廉洁理论言犹在耳,其本人却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记者昨日获悉,赵顺义已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起诉至市一中院,检方指控其犯有贪污罪和受贿罪,贪污数额为125万余元,受贿28万余元。
女贪官为过关算命求符
今年51岁的赵顺义出生在河北省沧县。1999年3月,赵顺义调到中国儿童中心工作,至案发前一直担任中国儿童中心的主任。2003年在中国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上,赵顺义被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
去年4月12日,办案人员全面进驻中国儿童中心开始查账。短短一周内,侦查员翻阅了几千本账本和各种凭证,只要发现有可疑的资金支出,就一查到底。查账中,侦查员发现一些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同,但是开票人员笔迹类似,且与中国儿童中心有关人员的笔迹相似,很可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还有一些票据是同一单位所开具,但是票号与开具日期顺序相反,有违常规,经查这些票据都是犯罪嫌疑人用于套取中国儿童中心资金的虚假发票,是在故意规避法律。
经过深入调查,侦查员发现中国儿童中心的三任财务处长均已涉案,并迅速将现任财务处长兼总会计师靳红拘押,逐渐掌握了赵顺义涉嫌犯罪的证据。而此时的赵顺义为了在专案组的侦查中顺利“过关”,一边强硬地声称:“我有的就是清白,就是天天加班苦干,天天累得直不起腰来。”一边花了将近两万元向算命先生求了一个“护身符”。
百万巨款从“小”贪起
检方起诉说,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期间,赵顺义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指使他人以支付各种费用的虚假名义,使用虚假票据平账等手段,共将125万余元非法占有。此外,赵顺义还于2000年10月至2005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公司提供帮助,共收受贿赂28万余元。检方认为,赵顺义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
据了解,赵顺义涉嫌贪污这125万余元是从“小”做起。她以支付妇联专家咨询费、专家稿费、公关费的名义套取现金,以礼品费、过节福利的名义套取现金,以多开发票的形式套现。她还以材料费、培训费为由,报销个人费用。小到几千元,大到30余万元,一次一次拿走公款。而在收受某公司的贿赂时,赵顺义甚至把家人都用上了。她让该公司每月以别人的名义往银行卡里存入3000元,还让该公司以赵顺义弟媳李某的名义每月存入4000元。其总受贿额达到2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