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日报记者刘洋通讯员向安贵)江北男子付忠福伙同他人在星级酒店、度假山庄内开赌场,兼营高利贷业务。昨日,有“赌场老大”之称的付忠福,被渝中区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2004年7月,付忠福伙同陈万兴、刘大学(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渝中区某星级酒店、渝北区一度假山庄内开设赌场,自任赌场股东。 3人还聘请了宾钟全、赵仲志、姜光远等人负责赌场日常工作,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
开设赌场期间,付忠福等人先后纠集多人进行赌博,并采取“放水”(放高利贷)、“抽头”(每四五小时按赌局的大小为庄家抽取赌博利润)等方式,先后赢利200万余元。
2004年7月,赌客白某某在该赌场赌博后,累计欠庄家赌债440万元,付忠福作为赌场股东,便将白的欠债转到了自己名下,并让白出据了440万元的借条。
去年8月初,白某某因无力还债,四处躲藏,付便指使陈万国、邓建国、陶伟、刘兵、黎小强等人,在渝中区上清寺附近,将白挟持至渝北、江北等地扣押,索要赌债。同月5日,警方成功将白解救。
法院认为,付忠福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并在赌客欠下赌债后,指使他人对其实施非法拘禁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和非法拘禁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宾钟全、赵仲志、姜光远犯赌博罪,分别判处1年到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3万元;陈万国、刘兵、陶伟、邓建国、黎小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2年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 2006-08-09 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