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日14时许,哈市210路公交车在过铁道时,与铁道杆相刮,铁道杆正好弹到了在铁道旁等信号的高女士头上,高女士被弹了个跟头。事故发生后,因铁道的管辖问题,一直没有执法部门进行处理,高女士为此非常困惑。
8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市平房区的哈市二四二医院。高女士告诉记者,4日14时许,她骑着自行车在平房区友协大街上溜达,离铁路道口50米时,她看见铁路道口上的信号灯亮了,并开始鸣笛,她把车停下来,在离铁道大约10米处等着,铁道杆已经开始下落。这时,一辆面包车从杆下开了过去,一辆210路公交车也跟着通过,当210路车通过第一道杆时,由于第二道杆已经下降到一半,车的顶部和杆相刮,杆突然向她弹来,一下子把她打了个跟头,她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她一摸后脑,血流了出来,这时,210路车已经开出了20米远。旁边的几个出租车司机喊司机下来,司机把她送到了医院,并交了400块钱的包扎费。随后,她被转院至哈市二四二医院治疗,210路车队的队长带着司机来到医院,给拿了1000元医疗费,并提出了调解要求,当时高女士不知道伤势如何,怕留下后遗症,就没有谈,目前,医疗费已经花了2000多元。高女士的弟弟到平房交警大队报案,警方表示,此事不归他们管。
随后,记者来到平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高峰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铁路道口50米以内归铁路部门管,高女士受伤的路段是友协大街的铁路道口50米以内,应该归铁路部门管理。他们已经下达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双方到该铁路道口的所属管辖部门处理。
8日,记者给210车队拨打了电话,于队长告诉记者,高女士已经报警,此事已经通过执法部门处理,但是,当时公交车既然已经通过了第一道杆,工作人员应该抬起第二道杆放行。
记者又来到哈铁公安处孙家站派出所平房驻站组,值班民警告诉记者,该路段是企业专用线,发生事故应该由企业方面处理,与铁路警方无关。
记者又来到铁路专用线的企业运输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火车即将通过时,工作人员已经鸣笛,这种情况下,车辆不应该通过。而且,这里虽然是企业专用线,但企业内发生事故归他们处理,企业外的路段应该归铁路部门处理。
最后,高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哪个部门都不管,这里难道是管理的真空区,在这个路段发生事故就该自认倒霉吗?(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