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肉饼称会按相关法律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本报讯(记者张伟峰)“我一口吃出蟑螂,当时就恶心。”市民徐先生致电本报热线63190000称,他在老家肉饼吃出蟑螂,但店方拒绝道歉和解释。店方称,是食客未接受他们所列解决方案。
徐先生说,他在本月7日1时30分许,和朋友一起到位于十里河的老家肉饼餐饮店就餐。当他吃肉饼到一半时,发现里面居然有一只蟑螂。他当即向服务员反映问题,但对方只愿更换食品,未给予解释。他用相机拍下带有蟑螂的肉饼,随后向老家肉饼总部反映。但他得到的答复是,该店是加盟店,总部管不了。对于徐先生提出的“对个人道歉,对所有消费者道歉,对他的身体负责”3个要求,未予满足。
昨日下午,老家肉饼十里河店的王经理称,他们定期定时进行室内卫生,但因夏天,难免会出现食物有虫子现象。他称,事情发生后,能接受向食客个人道歉的要求,但另两个条件却做不到。
昨晚老家肉饼快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张先生表示,如果该客户确实因吃了该店的食物,遭成身体不适等症状,他们会按照相关法律,对客户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