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一个透明的政府,—个有强烈新闻意识的政府,在关键时刻决不能失语。”近日,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该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如是说。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已经逐渐踏入深水区,政府在倾听民间的声音,体察民意,平衡民利的同时,也应当让民众多聆听自己的心声。
让民众聆听政府的声音,是构建透明政府,回应民众知情权的需要。民众通过缔结契约,产生政府,作为主权者的人民群众,理应享有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美国,1966年通过了《信息自由法案》,除了国家规定了的正处于保密状态的信息之外,公民有权依法要求政府公开各种公共信息,有权依法查阅政府文件和档案。《信息自由法案》实施后,1974年通过《隐私权法案》,1976年又通过了《阳光法案》,对政府以“国家安全理由”保密部分信息的权限与裁定,以及个人调阅相关记录、政府官员财产公开、政府会议公开等事项进行了补充,从而完善了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措施。同时,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都有了自己的“阳光法案”。
然而,现实中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专门立法缺失,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失衡,在—些政府部门的失语下,公民的知情权却往往得不到有效维护。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开诚布公,主动与民众沟通的政府。政府在第—时间通报有关情况,让主流声音占领阵地,有利于消除小道消息和谣言,平息社会舆论情绪。其实,对重大灾难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回避问题,封锁消息的做法,往往事与愿违,效果适得其反。尤其是在当今通讯手段发达,手机短信息泛滥、互联网沟通活跃的情况下,还容易引起群众猜疑和恐慌。政府开诚布公,主动与民众沟通,会让谣言无处藏身。
让民众了解政府的心声,也有助于消除政府暗箱操作行为,民众可以凭借公布的信息,作出自己的判断,监督好政府。其实,这正是一次锻炼公民民主意识,构建和谐社会的操练。政府是人民产生的。这就是通过人民的选举,才能够产生政府。因此,人民是政府的的基础,人民是政府的主宰。让民众多聆听政府的声音,民众能更自觉地关心政策和法规,在民众与政府的良性交流互动中,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素质。
不仅如此,政府主动发布信息,还容易和各界群众形成良好的交流、互动关系,对于事件背后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一起探讨解决办法,将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建立良性的共生纽带。在一些真正的突发事件或危机到临时,民众才会主动与政府协作,共同度过难关,而这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旨。在现代社会,政府不应当是黑袍裹身的套中人,或者威不可测的裁判者。而应当是民众视野中的。“玻璃缸里的金鱼”。采取定时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将这些信息公布于众,并且回答民众的疑惑,让民众了解政府的心声,真的很重要。路途漫长,可喜的是我们正在路上。
(罗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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