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广州8月10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俞萍通讯员张晓锋)为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收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记者10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公布和实施《广东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由《广东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表》和《广东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使用说明》组成,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各地各部门在协议出让土地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最低价标准,低于《标准》的用地将不予审批。
根据《标准》,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标准最高,协议出让地价最低标准为每平方米230元;韶关市乳源县最低,部分镇协议出让地价最低标准为每平方米46元。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