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强)前天晚上11时左右,水果店主阿民的外甥小飞正在看店,4个来路不明的烂仔砸烂了小店,还将小飞砍打致重伤。被害人一家认为,他们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小区保安当时在场但未出手制止,应当为失职支付赔偿。 物管方面则表示,保安拨打了110。保安作为企业人员而非执法人员无权行使执法权,报警已尽职责,因此不予赔偿。
阿民告诉记者:“我们每个月都交给他们物业管理费,2.6元/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收了我们交的钱就该为我们提供服务——包括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他们那天晚上的‘不作为’是失职。因此,我们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失职向我们支付必要的赔偿。”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安工作的彭先生,他说:“那天晚上,打斗之激烈已经到了很难控制的程度,我们想那些歹徒肯定是有备而来,不能跟他们硬碰硬,于是只能尽力而为地拨打110报警。”彭先生接着又说:“首先,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结怨,因此不便动手干涉他们的私事。而且,我们的保安工作是企业行为,无权行使本应由公安机关行使的执法权。我们报警,就已经算是尽了应尽的职责。所以,我们无需支付赔偿。”阿民和阿飞都断然否认了彭先生所猜测的“与人结怨”。经过反复思索,他俩做出了相同的推测:可能是附近的水果生意竞争者蓄意打击他们——由于他们的水果价格总是比附近其他商店要便宜一些,所以生意很不错,同行们的生意势必会受到影响。
目前,黄石派出所正在调查此案,歹徒在店内留下的铁锤已被警方作为涉案证物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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