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怀疑在西安一商店花4400元买的一台“卡西欧”照相机是假冒产品,西安消费者高某将销售照相机的器材商店告上法庭(本报7月24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消协消费维权律师团获悉,该案近日已在碑林区法院庭前调解,被告退还高某购买相机的费用4400元,并给了1500元作为补偿。
据高某称,去年1月23日,她在碑林区英华彩扩器材商店花4400元买了一台“卡西欧”数码相机。去年10月发现相机无法正常使用。后来她去修相机时,对方却要收取维修费,她咨询卡西欧上海公司后发现,自己所买的相机有可能是假冒产品,将不能享受全国联保售后服务。在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高某将商家起诉到了碑林区法院,要求双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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