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上拍得16幅“名家”赝品原告起诉状告拍卖行马志国张家民
摄影张家民
一名市民称,自己在拍卖会花10万余元竞拍取得19幅名家画作,但事后经鉴定,其中16幅为赝品。在经交涉无果后,该市民将拍卖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其购画款和佣金11万余元。 昨天,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被告拍卖行拒绝承担责任。
责任应由谁来负原告在开庭时说,2005年12月15日,他从媒体获悉,被告金盾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书画精品拍卖会的消息。同年12月18日,他参加了该拍卖会,花13万余元竞买取得19幅书画作品,并支付了相应佣金10370元。这些书画作品包括贾广健的“花鸟图”、“荷塘双鸭”,杜滋龄的“春雪融融”,何家英的“人物画”,以及孙其峰、霍春阳等名家的作品。事后经鉴别,其中16幅画为赝品,总价值103700元。现请求法院判令拍卖行返还原告购画款及佣金114070元,并赔礼道歉,且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还声明,保留追究涉案拍品之拍卖委托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表示,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购画款及佣金是正当的。从本案来看,被告拍卖行在拍卖公告中宣称,涉诉的拍卖会是一次“精品”拍卖会,这就等于“做出了拍卖会中的拍品是精品的承诺”。此外, |